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持续推动就业提质扩量 拓宽青年就业创业渠道
符合相应条件的企业,可以享受一揽子兑现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、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等,中小微企业还可享受稳岗返还资金“免申即享”。8月10日,省政府办公厅发布通知,进一步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。我省多措并举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,推动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。
为加大重点行业企业扩岗政策支持,我省实施稳就业提质扩量服务“家门口”就业三年行动,推动二、三产业特别是“四上”企业提供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。健全企业用工服务“白名单”制度,及时梳理本地区带动就业能力强、涉及国计民生和生产保供的企业清单,推深做实“三级三方服务千企”行动。对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的,在符合发放条件的前提下,运用“直补快办”等模式,一揽子兑现社会保险补贴、吸纳就业补贴、职业培训补贴等政策。
支持金融助企稳岗扩岗,我省鼓励金融机构面向吸纳就业人数多、稳岗效果好且用工规范的实体经济和中小微企业,创新推出更多“稳岗扩岗”金融产品和服务,支持其稳岗扩岗。
为发挥创业带动就业作用,全省各地聚焦高校毕业生、农民工等群体创业需求,支持其创办投资少、风险小的创业项目,从事创意经济、个性化定制化文化业态等特色经营,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不低于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。
我省还大力支持提升职业技能水平,深入实施技工强省建设,动员各类职业院校(含技工院校)、职业培训机构和符合条件的企业大规模开展重点行业、急需紧缺职业(工种)技能培训。支持企业面向生产一线特种作业人员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技能培训,对首次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,按300元/人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。
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将进一步落实,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%,30人(含)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%的,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。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%返还,大型企业按30%返还。继续实施中小微企业稳岗返还资金“免申即享”,对没有对公账户的用人单位,返还资金可直接拨付至其社会保险缴费账户或法人账户。(记者 朱卓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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